关于做好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7-10   来源: 人事处   浏览量:

各教学学院、生命科学研究中心: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精神,决定表彰一批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各相关单位限报1人。

二、评选范围

全省优秀教师推荐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三)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五)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山东省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 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推荐名单报送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推荐人选材料逐一核实确认,确保推荐评选质量。请于7月12日12:00前将推荐审批表纸质版报人事处(封面盖部门章),电子版发送到信箱rsc@tsmc.edu.cn

附件: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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