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 2022-03-14   来源: 人事部   浏览量: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直属附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医院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900张,在职职工217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6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二级教授4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重点科技人才3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6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06人。设有46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拥有省级胸痛中心,卒中示范中心,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精品特色专科、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2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医学特色专科。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医学影像与核医学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GE产3.0T核磁共振、SPECT/CT、512层螺旋CT,飞利浦FD20平板DSA,医科达Infinity四维影像引导直线加速器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700余台套为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6.医师岗位毕业入职时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sah.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tyfyrczp@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 1月1日——12月31日,根据情况随时组织面试。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邮箱。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具体待遇见附件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185053869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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