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单位简介
医院成立于1991年1月,院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教授担任,是集科研、教学、医疗、防盲和视光产业于一体的国内知名眼科专业机构,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单位、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联合建设单位、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CFDA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全国最佳医院专科声誉榜》、《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上,医院多年位列全国眼科前十位、山东榜首,先后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获省科技进步最高奖。目前,医院还是省市两级干部保健医院、山东省眼科临床医学中心、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专病专科医院。
医院设角膜与外眼病科病科、白内障科、眼底病内科、眼底病外科、青光眼科、角膜屈光科、斜视与小儿眼科、眼视光学和角膜接触镜科8个亚专科,其中9位学术带头人为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学组专家委员,在感染性角膜病、复杂性角膜移植、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的诊治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先进的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治疗仪、超声乳化仪、玻璃体切割系统等尖端眼科诊疗设备,临床诊疗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年门(急)诊量超过40万人次,每年完成各类手术量3万余台。
医院科研特色突出,拥有细胞生物学研究室等10个研究室平台,形成了以院士领军,院士有效候选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突贡专家、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眼科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硕士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级课题资助79项,科研经费合计10764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11篇,其中SCI收录134篇;出版专著、译著14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5项,转让2项。
近年来,医院先后在在青岛市李沧区开设了“北部院区”,在半岛地区牵头成立了“山东半岛地区眼科医联体”,完成了“红岛院区”的主体建设,并进一步成立了“青岛眼科医院医疗集团”,逐步扩大了医疗网络的覆盖范围,实现优质医疗、科研资源对山东半岛地区的覆盖。2019年,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整合成立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院第一名称更改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0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与青岛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青岛市高新区合作共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青岛眼科研究院(简称“眼科研究院”),研究院建成后,将整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学资源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的科研、教学、医疗优势,广泛开展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特色医疗、科研及成果转化以及学科建设,打造国家级眼科医学科研、教学、培训和眼科工程技术转化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共1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网站(https://www.sdeyei-h.edu)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单位报名或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单位联系邮箱85880190@163.com。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3号楼4楼人事部。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第10个工作日的下午16:00)。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880190
联系邮箱:85880190@163.com
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