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为优化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布局,山东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融合改革,整合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资源组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经教育部评审批复,2019年2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正式成立,同时挂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牌子。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大学,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校(院)在济南、泰安设有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域(济南市青岛路6699号),规划占地面积约260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泰安校区占地3000余亩,校舍面积82万平方米。章丘生物医药产业园占地 556.6亩,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
校(院)拥有本硕博和继续教育全过程人才培养体系,设有32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和5个教辅机构。目前,拥有45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1个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对接产业专业群,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试点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其中,本专科在校生22111人、研究生在校生1265人、留学生在校生723人。现有教职工15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含双聘院士2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96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6031人。
目前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50余个。近五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项,山东省科技奖励一等奖9项。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3家,非隶属附属医院26家,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2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8家。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四连冠”,目前指导全省开展职业病、皮肤病、寄生虫病、肿瘤早诊早治、辐射防护、防盲治盲、罕少见疾病防治工作;拥有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校(院)是首批颁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2004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加拿大、印度、尼泊尔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6名外籍合作专家荣获“齐鲁友谊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院)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考初级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官网首页浮窗报名窗口进入 ),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2021年7月29日18:00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工作。初审工作完成后,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公布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时,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应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5.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类和卫生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中医类、检验类、药学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781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