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 2022-07-29   来源: 人事部   浏览量:

一、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直属的综合医院和临床带教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具有特色专业优势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

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胃肠病研究所(临床中心)、山东省骨伤康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靠单位,全国结直肠癌MDT示范单位,山东省卫生与健康普通外科新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山东省省直机关体检单位,是山东省唯一的出国体检机构。

医院以 “厚德精业、卓越仁和” 为院训,以使命、品质、尊重为医院核心文化,秉承“以至善之术治病,以至爱之心待人”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全省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医院一直保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并先后被评为“全省健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群众满意单位”“山东省诚信医疗服务满意医院”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23名,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yf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38号

报名时间:常年有效,符合条件人员可在工作日前来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医院正式在职职工的相关福利和待遇;

2.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以及我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等相应支持,对于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条件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程序给予相应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531-58628827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38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电子邮箱:syddsfsyy@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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