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慈善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并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入选国家呼吸系统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名单,现为国家卫健委心血管病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耳鼻咽喉内镜与微创专业培训基地、直肠腔镜微创(TEM)外科培训基地、国际伤口造口治疗师培训基地、中国深静脉血栓VTE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口腔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核心单位以及呼吸病学专修基地和肺功能单修基地。临床护理为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省级呼吸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肺癌研究所、山东省呼吸疾病研究所、山东省神经免疫研究所、山东省麻醉与呼吸重症研究所、山东省肾病研究所、山东省健康管理研究所、山东省器官移植研究所7个研究所和1个山东省征兵体检站获得上级批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胸外科学科带头人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官网(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hospital.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息汇总表》(.xls格式)(附件3)。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qyzzrsc@sdhospital.com.cn,投递后请拨打0531-89269578告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人事处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9578
监督电话:0531-89269579
地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8号楼南座201房间,组织人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