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冲一流”高校。校(院)在济南、泰安设有校区,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域(济南市青岛路6699号),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
校(院)有两院院士9人(含双聘院士5人)、国家海外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优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64人,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238人。校(院)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等8个学科居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量值排名居全国独立设置的医科大学第10位。1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6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学科。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50余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近五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项,山东省科技奖励一等奖9项。
拥有附属医院多家,并形成山一大医疗体系,年均直接服务群众就诊1000余万人次。其中附属省立医院、附属肿瘤医院居全国百强之列。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个。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四连冠”。校(院)是首批颁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2004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印度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等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2名,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如:王某-教师1-生理学专业。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身份证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核情况报人事部。
(三)面试
博士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