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坐落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省属公立事业单位,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支持的重点优势学科建设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山东省眼科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眼科医学临床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亚洲角膜病协会国际住院医师培训单位、山东省角膜病防治与功能重建技术工程中心、山东省保健定点医院、山东省眼库所在地。
医院以角膜病学科为龙头专业,是中华医学会角膜病学组组长单位。医疗团队以谢立信院士、史伟云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博士为核心。近年来医院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资助60余项,科研经费合计25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著130余篇。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1项,山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并获得吴阶平一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中华眼科金钥匙奖、美国眼科学会杰出成就奖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eh.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3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29日11:00-3月8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8000/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身份证;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报考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需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2月29日11:00-3月8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网上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突出考察综合素质。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和地点通知通过“招聘系统”下发,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2、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通过“招聘系统”下发,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76010
招聘系统技术电话:18963079091
监督电话:0531-8127601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