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改系列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字〔2017〕115号文件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就专业技术人员因专业技术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评聘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聘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同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者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聘任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申报评聘该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8年度及以后,申报改系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本次应申报改系列评聘现岗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相应评聘委员会评审通过,聘任现岗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达到任职年限者,本次可直接申报改系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改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符合转入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系列资格的基本条件,改系列评聘人员申报材料要求与申报同层级评聘材料相同。
四、改系列评聘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改系列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五、申报改系列评聘人员填写《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附件:《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