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9-13   来源: 人事处   浏览量:

各院所:

    根据泰安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等事项见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8〕27号)。

    二、推荐程序

    1、申请人员写出申请,报所在部门,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审核推荐。

    2、有申报人员的部门请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9点将部门推荐报告及个人申报所需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8〕27号)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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